动员私人资本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成立集装箱船队

动员私人资本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成立集装箱船队

动员私人资本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成立集装箱船队
动员私人资本和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成立集装箱船队 ảnh 1资料图。图自越通社

根据越南物流服务企业协会有关尽早成立服务进出口的集装箱船队的建议,第一阶段将在今后3至5年内开展,主要投入服务于运往中国、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新加坡、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集装箱船队,这一阶段需要出资15亿美元,以用于造新船或收购旧船以及租赁或购买集装箱。

由于第一阶段的前期资金需求很大,越南物流服务企业协会副秘书长吴克礼建议在动员私人资本的同时还需要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支持。

具体的是,政府以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每艘船舶总投资资金至少50%的贷款。

此外,越南物流服务企业协会认为,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加强与各大型企业在远洋船队投资方面的资本合作。同时,为船队确保大量的进出口货物供应。有货物运输的进出口企业将获得一定的优惠。

此外,财政部、工贸部、交通运输部、计划与投资部、外交部等部门也需要保持积极的协调配合,以协助海运行业寻找资金来源、加强国际合作并调整机制和政策。特别是,需要配合各家海事企业来研究方案, 并建议政府和国会取消部分不再合适的规定。

此外,国家应实施鼓励培训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以吸引越南船员愿意在一定时间里在船上工作。同时应允许雇用外国船员在越南船上工作,以确保船东在全球范围内运营时能够主动和灵活地采取各项政策。(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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