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员工赴胡志明市工作运输方案获批

外地员工赴胡志明市工作运输方案获批

外地员工赴胡志明市工作运输方案获批
外地员工赴胡志明市工作运输方案获批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下发通知,批准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形势下组织外地员工赴胡志明市工作的运输方案,该方案分两个阶段开展三种运输方式。胡志明市向各省市送交了该方案,并建议各地配合实施。

第一种方式是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交通工具为10座以上并获得该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二维码标识的车辆。交通工具在东部车站或西部车站集合,其后劳动人员从车站乘坐交通运输局发有许可证的的士或企业注册的中转车辆转运到居住地。

第二种方式是由各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并与客运单位配合制定运输计划,交通运输局发放二维码标识并向各省市通知运输计划。运输车辆只能在所登记的下车地点下车。

第三种方式是组织各省市到东部车站和西部车站的省际固定长途班车客运线路,最多每天4班一个线路。固定长途班车客运线路的运输单位按照胡志明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省市交通运输厅/局所达成的协议和二维码标识进行运输。

对于运营时间,第一阶段从10月1日~10月31日进行,按照第一方式和第二方式进行陆路运输。第二阶段,在交通运输部公布跨省陆路运输方案之后开始实施。铁路和航空运输方式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计划和方案执行。

为了可以参与运输,企业、车辆、司机、服务员必须满足交通运输部门的防疫要求。劳动人员在购票和上车时必须出示72小时内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第二剂接种满14天的证明文件或合格的康复证明等。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向各省市送达通知,建议各省市为满足标准的劳动人员赴胡志明市工作创造便利条件。(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