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1项决议

第九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1项决议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决心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决心在会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此次会议通过了21项决议。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了关于2018年下半年胡志明市经济社会任务的决议;城市住宅发展计划(2016-2025年阶段);胡志明市稻谷种植土地使用目的转换及土地收回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名单;组建当地城市景观和遗产保护监督团队和预防城市内涝项目实施进度监督团队以及关于2019年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监督活动计划的决议等。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氏决心发表讲话时认为,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在落实关于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任务的决议中取得了积极成果,经济增速显著上升,财政收入保持乐观,文化、社会、教育、卫生、国际合作等领域明显好转。 
阮氏决心指出胡志明市在执行2018年经济社会任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之后,建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集中指导,采取强有力调控政策,推动工作任务计划有效执行。 
 
代表们表决通过21项决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代表们表决通过21项决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当天下午,与会代表就有关减贫、职业培训、就业和有功劳者扶持工作对胡志明市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厅长进行了质询。 

胡志明市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厅长黎明晋表示,26年以来该市已经8次对贫困标准作出了调整。目前,胡志明市正在展开实施可持续减贫计划(2016-2020年阶段)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当前,胡志明市贫困线标准比国家贫困线标准高一倍。具体的是在2016-2020年阶段,胡志明市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100万越盾(国家标准为1080万越盾),相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万越盾(国家标准为1200万越盾)。 
2018年初,胡志明市绝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为5.8万户,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为2.18万户。预计2018年底,该市将提前完成2016-2020年阶段的目标,力争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800万越盾的列为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则低于3600万越盾。(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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