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文莱就建立全面伙伴关系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与文莱就建立全面伙伴关系发表联合声明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右)与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左)亲切握手。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右)与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左)亲切握手。图自越通社 
《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如下:

越南和文莱均希望推动两国关系迈上新台阶,为两国人民带来福祉。

两国领导人强调,两国全面伙伴关系将为两国各领域合作注入动力,尤其是在对外交往、国防安全、贸易投资、教育培训、能源、社会、民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看法,再次强调越南与文莱传统友好关系的重要性。
双方一致同意增进各级代表团互访,充分发挥越文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JCBC)的作用,把握机遇,深化伙伴关系及增进两国互信。

双方鼓励两国立法机构加强合作,建议考虑成立越文和文越友好协会,旨在增进两国民间交流。

双方一致同意促进两国防务合作,包括增进信息共享及高层互访,制定磋商机制等。

双方同意在国防安全多边论坛上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包括东盟国防部长会议(ADMM)、东盟防长扩大会议(ADMM )、东盟国防总司令会议(ACDFM)和东盟论坛(ARF)等。

双方重申在安全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同意促进打击跨国犯罪工作经验交流,包括打击毒品走私、人口贩卖、恐怖主义、洗钱等犯罪活动工作经验。双方同意启动签署引渡条约及移交被判刑人员司法互助协定的谈判。

双方同意支持两国贸易平衡发展,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双边贸易额达5亿美元的目标。为对方国家商品及服务进入本国市场创造便利条件,包括东盟东部增长区(BIMP-EAGA)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市场。双方同意在农业领域加强合作,包括养殖、农产品和药品等领域合作。

双方重申支持投资领域合作,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加工、制造业和能源等领域。

双方同意加快推进2007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补充意向书的谈判进程。

双方同意加强海上合作,包括水产品养殖及加工领域,促进海上执法信息互换及经验交流,合作应对海上挑战以维护海上安全与自由。
 
3月27日,阮富仲与哈桑纳尔举行会谈。图自越通社
3月27日,阮富仲与哈桑纳尔举行会谈。图自越通社

两国领导对越南油汽技术服务股份总公司与PB服务公司在所签署的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在文莱和本地区所开展的EPCIC(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项目建立的战略伙伴关系表示欢迎。

两位领导鼓励两国企业增加雇佣当地员工,加强当地劳动力培训工作。双方同意为两国劳动人员赴对方国家务工创造便利条件。

两位领导再次重申加强体育、文化和旅游合作的承诺;承诺促进出入境手续便利化,在领事保护工作中保持密切配合,进一步促进代表团互访和游客互访。双方一致同意考虑延长普通护照持有人免签待遇期限,由14天延长至30天,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持有者免签期限由14天延长至90天。

两位领导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一致同意在解决跨境犯罪、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水源安全、能源安全等地区和全球性挑战中保持密切协作。

两位领导再次强调了维护和加强团结的重要性,再次重申维持东盟在共同体建设和东盟与区外伙伴合作中的中心和统一的作用。双方承诺保持密切配合,充分、有效落实《2025年东盟共同体蓝图》,为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和地区互联互通以及缩短发展差距等作出贡献。两国领导共同强调,支持一个基于法律、以东盟为中心的开放、透明、包容的地区架构。

两位领导再次重申了维护东海和平、安全、稳定和航行自由与安全的重要性;再次重申增进互信,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基础上和平解决争端等的必要性。双方强调了东海主权声索国和其他国家努力实现非军事化,保持克制,避免采用使东海紧张局势升级的行为等的重要性。

双方强调,两国应充分和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对东盟与中国在《东海行为准则》(COC)谈判中所取得的实质性进展表示欢迎。

两位领导再次重申维持开放、包容、基于法律的多边贸易体系,争取在2019年内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