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健康竞争 吸引投资者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健康竞争 吸引投资者
越南国会就《公私投资形式投资法》进行讨论。图自越通社
越南国会就《公私投资形式投资法》进行讨论。图自越通社

与会代表认为,应继续研究、核查并有选择性地确定投资领域,确保公开性和透明度,对各领域的投资额作出具体规定。成立公私项目审核理事会是必要的,但审核报告认为应确保保质高效原则,减少各方的时间和费用,简化行政审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

审核委员会认为应通过竞争性招标筛选投资者,最大限度地减少议标形式和邀请招标形式。

与会代表就《法院调解对话法》和《司法鉴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进行分组讨论。与会代表就颁发《法院调解对话法》的必要性表示赞成,认为设立法院调解对话机制将有助于吸引高质量人力资源。

部分意见认为法院调解对话机制有效解决纠纷,节约社会成本。

国会代表还对《司法鉴定法》修改补充法案提出意见,对《司法鉴定法》的修改及补充的必要性表示赞成,同时明确指出了鉴定工作的缺陷和不足。(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