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对六部法案和决议进行表决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对六部法案和决议进行表决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对六部法案和决议进行表决。图自越通社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对六部法案和决议进行表决。图自越通社


《法院调解对话法(草案)》共有4章29条,其中包括有关调解员、调解对话流程、调解结果等的规定。此前,国会代表就该法案进行分组讨论并基本上对政府和国会的呈文和审查报告表示赞同,一致认为《法院调解对话法(草案)》内容符合党的主张和路线,确保整个法律体系的合宪性、合法性和统一性,同时符合于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

下午,国会对《预备役动员法》、《证券法(修正案)》、《〈国家审计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关于批准平顺省含顺南县Ka Pet水库项目投资主张的决议、对没有能力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债务处理的决议、关于龙城国际航空港投资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决议等进行表决。(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