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颁布关于暂时停止经营、暂进再出口、转口废料名单的规定

越南颁布关于暂时停止经营、暂进再出口、转口废料名单的规定
附图。图自因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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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暂时停止经营、暂进再出口、转口的废料名单在该通知第25、26、38、47、50、51、52、55、63、70、72、74、75、76、79、80、81号章作出具体规定。此外,不采取于从出口国通过越南口岸运往进口国的货物转口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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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通知在生效之前已办理了暂进、转口海关手续的废料将根据越南政府于2018年5月15日颁布关于《外贸管理法》及现行法规实施细则的第69号决议继续开展再出口、转口活动。

第41号通知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