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4个省份达到新农村建设全部标准要求

越南4个省份达到新农村建设全部标准要求
“计划投资与统计部门携手共建新农村”竞赛运动(2011-2020年)总结会议6月25日在槟椥省举行,许多集体和个人获表彰。图自越通社
“计划投资与统计部门携手共建新农村”竞赛运动(2011-2020年)总结会议6月25日在槟椥省举行,许多集体和个人获表彰。图自越通社

据越南计划投资部的报告,实施9年后,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在全国开展,成果显著。截至2019年6月达到新农村标准的乡共4402个(达49.38%),34个省市的74个直辖县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或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其中,同奈、南定、平定、岘港等四个省份成为全国第一个达到新农村建设全部标准要求的地方。

据报告,2016-2018年,新农村建设融资总额达900万亿越盾。其中,贷款资金为512.45万亿越盾,占62.43%;从其他计划项目资金挪用为96万亿越盾,占11.71%;地方预算的直接对应资金为92万亿越盾,占11.2%;企业资金为39.48万亿越盾,占4.81%;中央预算支出24万亿越盾,占2.94%。
“计划投资与统计部门携手共建新农村”竞赛运动(2011-2020年)总结会议6月25日在槟椥省举行,许多集体和个人获表彰。图自越通社
“计划投资与统计部门携手共建新农村”竞赛运动(2011-2020年)总结会议6月25日在槟椥省举行,许多集体和个人获表彰。图自越通社

预计2019年全年,越南全国新农村建设融资总额达近368万亿越盾。其中,中央预算为13.3万亿越盾,占3.6%;地方预算直接对应资金为44万亿越盾,占12%;信用贷款为233万亿越盾,占63.5%。2016-2019年,累计新农村建设融资总额达1270万亿越盾(约合 540亿美元)。(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