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农省领导因涉嫌进行林地租赁、转让、补偿受到纪律处分

得农省领导因涉嫌进行林地租赁、转让、补偿受到纪律处分
得农省2016-2021年任期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奔 。图自因特网
得农省2016-2021年任期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奔 。图自因特网

具体为,得农省2016-2021年任期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奔因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政府总理给予公开谴责处分,被中央检查委员会给予党纪处分。

得农省2016-2021年任期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张青松因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总理给予警告处分,被中央检查委员会给予党纪处分。

得农省人民委员会原副主席杜势茹、阮德练因在2004-2011年工作任期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总理给予警告处分,被中央检查委员会给予党纪处分。

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第32次会议做出的结论,得农省省委副书记、党组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奔对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2016-2021年任期)的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阮奔在领导、指导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森林管理、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违反规定签署关于林地租赁、转让和补偿的决定。

得农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张青松对该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违反规定,指导林地补偿工作和签署关于林地租赁、转让的决定。

阮奔和张青松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影响党组织和当地政府的威望,引起不良的社会舆论,必须给予纪律处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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