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岘港市委4名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分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岘港市委4名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分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岘港市委4名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分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岘港市委4名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分 ảnh 1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主持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8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8次会议9月14日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隆安省委常委会和检委会、安江省和茶荣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书记、信息与传媒部长党组和党组书记、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党委常委会认真检讨、吸取教训,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在领导、指导、执行纪律、组织干部、模范奉献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建议茶荣省委检委会对省公安厅党委常委会和原省委常委、省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黎文越在领导、纪律及干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若有)进行检查。

建议河内市委检查委员会对该市近期发生的严重违纪案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检查。

 

建议对15号兵团原党委副书记(2010-2015)阮春创少将进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15号兵团原党委副书记、司令邓英勇少将;原党委书记、政委阮唯午少将;秋将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总经理霞山海大校进行警告处分等。

 

建议中央书记处对岘港市委4名党员进行开除党籍处分。他们分别是岘港市原市委副书记、原党组书记、原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文友战;原市委委员、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玉俊;原市委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阮鸟;市委委员、原岘港市工业区党委书记陶晋朋。(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