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对被告武廷唯发国家特级通缉令

越南公安部对被告武廷唯发国家特级通缉令
原PVTEX总经理武廷唯。(图片来源:越通社)
原PVTEX总经理武廷唯。(图片来源:越通社)

按照第15号国家特级通缉令,公安部警察调查机构已根据越南《刑事法》第165条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罪名对被告武廷唯进行起诉,2016年10月22日,被告武廷唯已逃出住所。

国家特级通缉令指出,任何人均有权抓捕该被通缉的在逃嫌疑人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监察院或附近的人民委员会。抓获该被通缉的在逃嫌疑人之后须立即向设在河内市纸桥郡范文同路47号的公安部警察调查机构报告。

此前,6月20日,公安部警察调查机构已发出起诉上述刑事案件的决定。

另一方面,公安部警察调查机构已发出根据越南《刑事法》第165条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罪名起诉5名被告人陈忠志孝、武廷唯、武芳南、陶午皇、杜文鸿等的决定。

由越南石油石化和纺织纤维股份公司资助的亭武(Dinh Vu)聚酯纤维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3.25亿美元,位于海防市海安郡亭武工业区,该工厂纤维的日产能达到500吨。该项目已于2013年8月验收。

然而,在试运到正式投运的过程中,亭武聚酯纤维厂连续亏损。投入运营2年后,亭武聚酯纤维厂损失1.472万亿越盾(约合6690万美元),最终,该厂于2015年暂停营业。(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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