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针对国际游客的三项新规

越南出台针对国际游客的三项新规

越南出台针对国际游客的三项新规
越南出台针对国际游客的三项新规 ảnh 1河内内排国际机场。图自越通社

从即日起至 3 月 15 日,入境 3 天后的游客若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话可以前往旅游线路之外的地方。

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2月17日颁布从即日至3月15日全部开放前第二阶段迎接外国游客的指南规定。其中,新规定是外国人和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可以乘坐常规国际商业航班来越南,而不用像以前只能乘坐包机那样。

新规定还允许在参加旅游线路三天后,若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话,游客可以前往广宁、岘港、广南、庆和、富国、平定和胡志明市等允许接待国际游客的地方。若需要到其他地方探亲的话,游客需提前与旅行社办理手续。若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话,将获得隔离与治疗。

此外,国际游客需要购买含有新冠肺炎治疗支付费用从 2万美元起的健康保险费,代替之前支付费用价值5万 美元起的规定。

游客仍需满足参加旅行社的旅游线路,获得全剂量新冠疫苗接种证书或6个月内痊愈证书; 起飞前 72 小时内新冠病毒PCR 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证书等。

对于16岁以下、65岁以上或孕妇、有基础疾病且未接种疫苗的游客,必须出示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证书。 2岁以下的儿童不需要接受检测, 但需要有监护人陪同并在前往其他地方前必须参加7天的旅行线路游客在旅行行程的第 3 天和第 7 天接受新冠病毒检测。

3月15日起,越南将全面开放旅游服务,消除旅行限制措施。入境越南的国际游客不必向旅行社报名,但仍需要出示全剂量新冠疫苗接种证书,登机前提供登机前24小时内抗体快速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或登机前72小时内RT-PCR检测阴性报告。在抵达越南 24 小时内,游客必须在参加旅游活动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阴性后才能继续旅游活动。(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