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管控工作

越南加强城市空气质量管控工作
附图。图自越通社
附图。图自越通社

根据河内市、广宁省下龙市、富寿省越池市、岘港市和芽庄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数据,自2019年至今,粉尘污染依然是一个突出问题。由建筑活动引起的总悬浮颗粒物(TSP)是粉尘污染的根源。近几年来,河内市范文同、长征、永绥、梅洞等部分街道的监测站显示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一直处于严重污染状态。

越南北部各座城市一年里的粉尘浓度出现较大的波动(10月到次年4月的粉尘浓度往往高于5月到9月的浓度)。相反,中部沿海城市的粉尘浓度波动不大。沿海城市的空气质量比远离大海的内陆城市好。对于南部地区的城市,一年里气候分旱季和雨季,两季之间的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相差较大,旱季粉尘浓度往往处于较高水平,而到雨季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显示,自2020年1月1日到2月24日,北部城市一个月内空气质量为良和轻度污染天数较多。在河内,一个月内只有7天空气质量为优(AQI<50),9天空气质量为中度以上污染(AQI>150),剩下为良和轻度污染。中部城市空气质量普遍处于优良状态。胡志明市空气质量为优天数占30%、空气质量为良天数占64%、轻度污染以上天数为6%。

2019年,河内市和胡志明市的空气污染与往年相比出现异常,局部污染加重。仅在2019年9月,由于降雨量创六年来最低导致细颗粒物污染明显加重

为控制空气污染加重,政府总理签发了关于国家空气质量管理行动计划、废物管理、环保法实施细则决议中部分条款修改补充等内容的决定和决议。

越南自然与环境保护协会副主席范玉灯博士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出了部分解决方案。首先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遵守环保规定。鼓励人民群众、生产基地、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空气环境保护乃至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管控交通运输污染源,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流通;完善城市规划、尤其是智慧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支持成立步行街、自行车街;采用环保建筑施工技术; 提高河内市、胡志明市和其他城市的大气环境管理机关的能力,增加花草树木的种植面积;优先完善空气环境监测系统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