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生效

《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生效

《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生效
《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生效 ảnh 1越南驻柬埔寨大使武光明。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驻柬埔寨记者报道,9月14日,柬埔寨司法部表示,《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将于10月1日正式生效,囚犯可以返回本国服刑。

柬埔寨司法部部长金·桑特希普(Kim Santepheap)认为,柬埔寨和越南将从这一协定中受益。该协议与引渡协定不同,其为受刑者提供在自己国家服刑的机会。

越南驻柬埔寨大使武光明表示,《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充满人道主义精神,其充分证明越柬两国执法机构之间的互相信任和密切合作。武光明表示,当两国移交部分被判刑人时,他们可回国服刑,其亲属也可以到监狱探视服刑人员。武光明希望,越老两国将共同努力,以发现和预防跨国犯罪,包括贩运人口、滥用毒品、走私、降低两国的犯罪率等。

柬埔寨首相洪森(Samdech Techo Hun Sen)于2016年12月访问越南时已与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见证了3项合作协议的签署,其中包括《越南与柬埔寨刑事司法互助协定》和《越柬被判刑人移交协定》。

此前,今年5月份,越南驻柬埔寨大使馆已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向柬埔寨的监狱赠送4000只抗菌口罩。(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