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

进一步完善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
研讨会场景。图自越通社
研讨会场景。图自越通社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在研讨会上表示,越南是世界上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的国家,动物和植物种类丰富多样,其中多种动物已被列入世界濒危动物红皮书之中。近年来,越南生物多样性减少,猎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情况较为复杂。为了加强法律威慑作用,提高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工作的效果,刑事法和刑事诉讼法已对各种犯罪行为做出具体规定。

黎氏娥表示,越南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系统缺乏配套性,法律文件实施过程仍面临许多困难。研讨会是司法委员会成员、国会部分委员会的代表、国会代表、中央和地方司法机构的代表等深入交换意见,进一步完善该领域的法律文件的重要平台。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在会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在会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司法委员会建议各省人民委员会更加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特殊政策来提高居住在森林附近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减少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现象。

国会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文波表示,政府应研究成立区域性野生动物鉴定机构并按照省份颁布司法鉴定员名单,确保及时处理有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政府和有关机关应关注投入野生动物鉴定和养护工作。国会各委员会应推动与野生动物有关法律实施监督工作,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地方在实施法律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据国会司法改革委员会的报告,广平、广治、广南、得农、林同和平福等省份有关野生动物的犯罪情况复杂多变,主要犯罪行为为捕猎、收购、出售和运输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