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
据《投资协定》的条款,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东盟五国将对在上述国家进行投资的香港企业给予公平与合理的对待。此外,香港企业将得到物资和投资的保护。
另外,《自由贸易协定》(FTA)中有关香港与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东盟五国的相关条款将于6月11日生效。
据《自由贸易协定》的条款,新加坡将该国关税税率定为0%,与此同时,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将逐步降低来自香港的产品的税率或消除关税壁垒。
东盟与香港于2017年底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有关香港与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东盟五国的相关条款将早日对外公布。(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