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16-2021年任期)、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武成统
政府总理范明政9日签发关于对原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16-2021年任期)、计划与投资部副部长武成统给予纪律处分的第558号决定。
据上述决定,武成统因工作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已给予他纪律处分,政府总理决定给予武成统警告处分。
此前,在2022年1月12日至13日举行的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第11次会议上,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对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2016-2021年任期)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进行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已违反党工作制度的原则和规定,失职失责,领导工作不严,让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和部分组织、个人在采购医疗设备、药物,实施医院投资和升级改造项目过程中出现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行为;许多干部党员受到纪律处分,部分干部受到刑事处罚。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让国家预算大量流失,影响到党组织和城市政府的声望。因此,中央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武成统警告处分。(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