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将于2021年5月23日举行。这是越南重大政治事件。
为此次换届选举顺利举行,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0年6月20日颁布了第45号指示,要求各地政府部门做出充分准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民主、平等、依法、安全、节约举行。
政府、国会常务委员会、国家选举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决定、计划与实施细则,引导各地方组织好选举工作。
此外,国家选举委员会颁布了第42号计划,明确提出选举工作中的16个重要时间表。如在2021年3月4日前公布选举单位、在3月14日前成立国会代表选举委员会、在4月13日前张贴选民名单、在4月18日前举行第三次协商会、在6月2日前公布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结果等。
据中央政治局的174号结论,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和宪法,投身于革新事业,致力于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目标。
第一次协商会议:民主、依法
从2月3日至17日,越南全国63个省市都陆续举行了第十五届国会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第一次协商会议。
在各协商会议上,各位代表对国会常务委员会、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草案);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的标准、能力、品质和参选条件等问题纷纷建言献策,展现出浓厚的民主氛围。
据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第一次协商会结果显示,国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数为1076人,是应选代表名额的2.15倍。2021-2026年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数为7656人,是应选代表名额的2.06倍(3715人)。
在7656名代表中,有1690人为女性(占代表总数的22.1%),少数民族代表748人(9.8%),青年代表814人(10.6%),党外代表555人(7.2%)等。
可以说,第一次协商会取得了积极成果,为下一次协商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检查监督 着力提升第二次协商会的质量与实效
目前,越南祖国阵线在根据第一次协商会结果抓紧抓细大力推进第二次协商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协商质量、实效、民主和依法依规。
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候阿令表示,为确保第二次协商会顺利举行,越南祖国阵线引导各中央及地方部门组织好自己机关单位国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在自己单位召开选民会议,审议参选代表个人简历,以汇报第二次协商会,选出满足标准的优秀代表。
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新规定,参加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竞选的人必须获得居住地选民超过50%的赞成票。因此,在代表选举提名过程中,选民的信任是衡量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标准的重要标志。
在国会常务委员会、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和政府联合发布的决定中,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内容十分重视“信任度”因素。
按计划,在3月14日17时前将停止接收参选代表个人简历工作,5日后(即3月19日)将进行第二次协商会议。
越南祖国阵线近段时间在大力加强检查监督,掌握情况,进而发现选举相关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及违规行为,以及时督导,提出解决措施,确保选举民主、按规顺利举行。(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