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互联网 |
政府要求对少数民族和山区有关法律文件和民族政策进行核查,及时建议修改、补充、代替或取消不切合实际的文件,对法律系统进行统一,有效实施提案中各项内容;制动2021-2030年阶段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在2020年5月举行的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开展落实。
此外, 成立建立和展开落实2021-2030年阶段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的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政府副总理担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为各部长和民族委员会等。
政府责成民族委员会、计划与投资部、财政部、内务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科技部、国家银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教育培训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根据其职责展开落实相关任务。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已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少数民族地区、山区、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提案》的决议。
该提案将于2021-2030年阶段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各乡村展开,集中优先投资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特困地方,其主要任务和措施为解决住房用地、生产用地、生活用水等现状,发展农业、林业生产,发挥各地区的潜力和优势来推动商品生产价值链,投资兴建必要基础设施,服务少数民族同胞地区和山区生产和生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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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的目标是确定各地方的潜能和优势,推动改革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做好社会保障,实现快速、可持续减贫,缩小与发展区的发展差距,减少特困地区数量,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发展教育培训、卫生和文化。该提案被期望将为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的质量,消除繁文缛节,保护与弘扬而民族良好的文化特色,维护国家边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巩固各民族大团结、提高各族同胞对党和国家的信心等做出贡献。
提案还提出到2025年的一些具体目标,如少数民族平均收入比2020年增加1倍以上,贫困户比例年均下降3 %以上,乡村公路硬化率达70%等。到2030年,少数民族人平均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贫困户比例下降至10%以下,特困乡村为零,70%少数民族同胞地区达新农村建设。到2030年,从事工业行业、工业小手工业、旅游和服务等行业的少数民族劳动者达40%等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