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防部副部长阮文献。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刚签发关于对原国防部副部长阮文献的纪律处分的第1277号决定(1277/QĐ-TTg)。
根据决定,政府总理决定给予阮文献的撤销原国防副部长职务的处分。
该决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此前,在越共十二届十二中全会上,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给予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国防部副部长阮文献海军上将的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党关于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由于阮文献在担任海军司令职务期间犯下严重的错误和有多项违规行为,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第44次会议已提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考虑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国防部副部长阮文献同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阮文献因与在胡志明市有关土地案件有关被起诉并以“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被撤销原越南海军司令资格。(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