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阮春福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于3月15日下午主持召开会议,就按照政府总理的第46号决定搬迁西贡河河岸各码头和巴山(Ba Son)造船厂事宜进行了讨论。
政府常务委员会决定责成财政部牵头,并与国防部、企业国有资金管理委员会、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配合制定相关方案,提请政府、政府总理审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形成利益集团、腐败,确保合法原则,坚决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常务委员会要求有关部门、国防部、胡志明市加强土地和资产管理,确保公开透明。(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