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驻悉尼记者报道,7月12日,澳大利亚外长佩恩(Marise Payne)在提到常设仲裁法院(PCA)5年前就菲律宾诉中国东海争端一案作出的裁决时表示,澳大利亚的立场是基于对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原则性支持。
佩恩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海上所有活动制定了法律框架。该公约包括适用于所有国家涉及海事主张、海洋空间的合法利用,包括航行飞越自由以及和平解决争端的明确规则。澳大利亚政府一贯呼吁各方遵守PCA裁决,其中确定中国在东海“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确立的“历史性权利”主张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此这一主张毫无根据。
澳大利亚外长佩恩(Marise Payne)。图自Getty
佩恩强调,遵守国际法是地区可持续和平、繁荣与稳定的基础,其使得所有国家,无论大小,都能和平解决争端。佩恩表示,澳大利亚将继续支持所有国家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的权利。(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