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促进越南影视产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促进越南影视产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促进越南影视产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促进越南影视产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ả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在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9月14日上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电影法》(修正案)提出意见。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阮文雄就《电影法》(修正案)草案呈文做简要报告时表示,《电影法》(修正案)草案共8章52条,其中对现行《电影法》中的25条进行沿用、整理补充和修改,并制定了27条新规定。《电影法》(修正案)鼓励组织和个人制作电影;鼓励、协助发行越南电影;鼓励和吸引组织和个人在国内外发行和推广越南电影;在技术科学革命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创新管理工作,加速先进技术的应用。

该法律草案提出网络电影两种传播方式,即播后审查和播前审查。然而,文化、教育常务委员会提出3个方案,即播后、播前审查相结合,并以播后审查为主。因为,播前审查对政治、思想、国防、安全、外交等产生不良影响,且要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条件和管理能力进行。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明确指出,电影不仅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而且还助力构建先进、富有民族特色的越南文化。然而,2006年《电影法》从传统角度看待电影。因此,要全面进行整改,不仅将电影视为文学艺术作品,而且将其视为具有文化价值的服务产品,以及一个经济产业。

国会主席建议修改《电影法》的两个关键因素,包括调整在数字技术环境中的电影活动,鼓励电影行业迅速发展,为发展越南电影产业构造法律框架。

国会常务副主席陈青敏建议,《电影法》修正案必须建立具有前沿性的突破性法律和政策走廊,将越南电影发展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的文化艺术产业、文化服务业,促进越南电影产业和电影市场国际化,加速数字技术在电影制作、发行、传播和电影留存中的应用。

因此,该法律草案颁发之后应起到促进先进、现代、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权威的越南电影业发展的作用,同时要保障人民和社区的创造权和享受文化艺术成果的权益,为电影按照党的文化艺术政策履行教育、培养思想、知识、审美观等创造法律框架。(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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