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场景。图自越通社
2008年问世以来,普遍定期审议制度被评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最成功的审议制度之一。该制度在对话、合作、平等、客观、透明和建设性的基础上,帮助各国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履行人权领域各项义务和承诺。
越南外交部国际组织司司长范海英在研讨会上发言时强调,按照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编撰国别报告过程中,越南始终体现认真、负责的精神。越南接受的建议越来越多,在第三次审议中的人权保障建议接受率为83%,高于各国平均水平。
2022年初,越南向人权理事会提交自愿中期报告,为提交这项报告的39个国家之一。
对于第四次审议,越南将于明年初提交报告。报告编撰过程中,越南一直努力遵守部分原则,其中包括将落实普遍定期审议制度各项建议与落实越南关于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体主张和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等紧密结合。同时,严格执行已接受的建议,从而在完善有关人权的政策和法律框架中创造了积极转变。
联合国驻越南协调员宝琳·塔梅西斯(Pauline Tamesis)评估越南政府在按照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编撰报告的努力时表示,越南普遍定期审议制度报告充分表明越南对确保政策框架和将社会经济增长与人权保障相结合的坚定承诺。
研讨会听取国际代表关于按照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编撰报告的经验,以及关于各种新趋势和新建议的介绍。这些信息和建议将在编撰越南自愿执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第四周期建议的中期报告的过程中进行汇总和参考。(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