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流光刚签署第207号决定(207/QD-TTg),批准越南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劳工招聘、就业和遣返谅解备忘录的实施计划。
这项计划旨在有效实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于2022年3月21日所签署的关于劳工招聘、就业和遣返的谅解备忘录。
这项计划的另一项内容是引导派遣劳工到马来西亚工作的越南企业正确执行谅解备忘录,其中包括了解、研究马来西亚关于接收和管理外国劳工的法律规定;引导相关企业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规定和这份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签订合同、为劳工出国到马来西亚工作办理手续,确保劳工的权益。
关于劳工管理方面,派遣劳工到马来西亚工作的企业负责根据签订合同和越南劳工出国工作法的规定组织和管理劳工;在劳工管理工作方面,同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密切配合,有效管理出国到马来西亚工作的劳工。
与马来西亚协调成立联合工作组,监督谅解备忘录的执行情况,建立两国官员直接磋商的论坛,讨论未来协调计划;根据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定期举行年度会议和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旨在就谅解备忘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评估谅解备忘录的执行情况,向两国政府报告谅解备忘录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条款等。(月统摄/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