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11月12日上午,国会就《基层安全秩序保护力量法》(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国会代表已在国会常委会第48次会议上对该草案进行讨论,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常委会已对该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基层安全秩序保护力量法》(草案)共有5章34条,规定基层安全秩序保护力量的地位、职能、组织原则、运作、任务、权限等。该草案还对政府、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和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其成员组织在基层安全秩序保护力量进行管理与监督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上午,国会就关于批准任命科学技术部部长、卫生部部长、国家银行行长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等职务的决议进行讨论与表决。
其后,国会代表就关于胡志明市的城市政府组织决议草案进行分组讨论。
下午,国会继续召开全体会议,国会代表就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决议进行表决,听取关于协助越南航空总公司化解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遇到困难的呈文和审查报告。其后,国会代表就上述内容和关于试点将国防用地管理与利用同生产活动相结合的决议草案进行讨论。(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