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驻泰国大使馆及时开展领事保护工作。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驻泰国曼谷记者报道,在获悉“富安-368/17 TV”号货船上的一名越南船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消息后,越南驻泰国大使馆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开展公民领事保护工作。
此前,3月23日晚,越南国家防灾减灾与搜救委员会办公室收到越南海事搜救协调中心的消息称,正在驶往泰国普吉岛的富安 368/17 TV号货船上的越南船员苏廷君(1987年出生)被摔倒,头部、双耳撕裂,肋骨受伤,出现高烧、呕吐、无法进食等症状。
接到消息后,越南驻泰国大使馆立即向泰国外交部和普吉省有关部门发出公函,要求采取紧急医疗救援措施。同时派员联系泰国出入境管理局、海军等部门,以了解情况。
3月25日下午5点,船员苏廷君被一艘泰国海军舰艇接上普吉港,送往医院抢救。
大使馆代表表示,将继续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为船员提供紧急援助,并在需要时采取领事保护措施。
关于越南一名公民在试图用橡皮艇渡海前往印度时被泰国职能机构带上岸,3月24日,大使馆已派员联系泰国海军和公民。
据了解,胡黄兴于3月2日入境泰国,然后前往普吉岛。3月9日,此人用一艘橡皮艇打算驶往印度,与因疫情而分离 2 年的妻子团聚。
大使馆工作人员向胡黄兴提供了泰国对外国人居留、出入境等方面的规定和建议。若他有正当合法的需要,大使馆可以根据印度现行规定协助公民提供与签证申请和入境印度相关的信息。大使馆将继续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跟踪此事,在必要时采取领事保护措施。(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