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该法令,需要在个人数据处理全过程采取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
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主要包括:组织和个人采取与个人数据处理工作有关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国家管理机构根据该法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措施,国家管理机关实施的调查、诉讼措施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根据该法令,保护个人数据的主管机构为公安部网络安全和打击高新技术犯罪局,该部门负责协助公安部做好有关保护个人数据的国家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有关保护个人数据的信息,增强公众保护个人数据安全的意识,确保个人数据保护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运作条件。
保护个人数据是指依法预防、发现和处理与个人数据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活动。
该法令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