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
胡志明市统计局的报告显示,在11种主要商品类中,有8种商品价格指数与2018年3月份相比环比上涨,其中交通类涨幅最高,为1.35%。
其次是文化、娱乐和服务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62%;其他商品和服务类环比上涨0.12%;饮料和香烟类环比上涨0.09%;药品和医疗服务类环比上涨0.05%;教育类环比上涨0.04%;餐饮服务类环比上涨0.04%;纺织品、鞋帽类环比上涨0.01%。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
另一方面,胡志明市统计局代表透露,除上述商品类外,住房、电、水、燃料、建材类环比下降0.24%;家庭设备用品环比下降0.08%。邮政电信类的价值指数与3月份保持稳定。
黄金价格指数和美元指数与2018年3月相比分别增长0.19%和 0.17%。(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