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氏青娴获刑30年

AIC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氏青娴获刑30年

AIC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氏青娴获刑30年
AIC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氏青娴获刑30年 ảnh 1庭审现场。图自越通社

经过两周的审理,1月4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同奈综合医院、越南国际进步股份公司及相关单位案件的被告人阮氏青娴(越南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董事长兼总经理)及35名涉案被告人作出了宣判。

根据判决,被告人阮氏青娴被判两项罪名成立,分别是“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行贿”罪,其中前一项罪名获刑16年,后一项罪名获刑14年。两罪并罚,阮氏青娴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孟河(AIC公司副总经理)被判两项罪名成立,分别是“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行贿”罪,其中前一项罪名刑期是13年,后一项罪名刑期是12年。两罪并罚后,陈孟河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陈廷成(原同奈省委书记)和丁国泰(原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以“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有期徒刑9年。

被告人潘辉英宇(原同奈省综合医院院长,卫生厅厅长)被判两项罪名成立,分别是“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受贿”罪,其中前一项罪名刑期是10年,后一项罪名刑期是9年。两罪并罚后,潘辉英宇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黄氏翠娥(AIC公司副总经理)以“违反投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 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蒲玉秋(原同奈省计划投资厅厅长)以“利用职务之便”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0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阮氏清娴1969年8月22日出生于北宁省顺城县。由阮氏清娴担任董事长于2005年11月成立的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迅速成长为一个投资于多领域、拥有十几个子公司、营业收入超过万亿越南盾的集团公司。

阮氏清娴和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的同事与同奈省综合医院的领导内外勾结,让AIC以高价中标16个投标项目,价值高达6650亿越盾,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高达1520亿越盾。(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