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省人民法院8月25日一审开庭审理吴功著(1988年出生,富安省西和县人)煽动颠覆人民政权一案,并根据2015年《刑法》规定,以“煽动颠覆人民政权罪”判处吴功著有期徒刑10年。
11日,平福省人民法院已开庭初审犯下 “煽动颠覆人民政权罪”的4名被告人。
9月19日,和平省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陶光实(生于1960年,和平省人)煽动颠覆人民政权一案。根据1999年越南《刑法》第79条第一款规定,以“从事颠覆人民政权活动”罪名判处陶光实有期徒刑14年和管制5年。
越南太平省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阮文足(生于1964年,太平省人)煽动颠覆人民政府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