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进行起诉和暂时拘留

对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进行起诉和暂时拘留

8月28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8月28日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337条规定以“窃取国家秘密文件罪”为由对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钟进行起诉,搜查其住所和办公室并暂时拘留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