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功名“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0年 07/08/2018 10:09 8月6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VNCB)前董事长范功名有期徒刑20年,同一审第一次开庭的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0年。
DAB损失3.6万亿越盾一案今日宣判 20/12/2018 17:40 在东亚股份商业银行(DAB)发生的“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一案一审于11月27日开庭。今日(12月20),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2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