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组织“临时越南国家政府”的核心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7/06/2019 17:12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6月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功凯从事推翻人民政权活动一案,根据2015年《刑法》第109条规定以“从事推翻人民政权活动”罪为由判处被告陈功凯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