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山璐利用民主自由权 侵犯国家利益被起诉

阮山璐利用民主自由权 侵犯国家利益被起诉

7月27日,越南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发布案件起诉决定,根据越南《刑事法》第 331 条规定,以“利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侵犯组织与个人合法权益“为罪名,决定对被告人阮山璐(Nguyễn Sơn Lộ)提起公诉;命令搜查阮山璐居住地和工作场所、禁止离开居住地,决定暂时禁止阮山璐出境。
郭唯因“滥用民主自由权”罪获刑

郭唯因“滥用民主自由权”罪获刑

胡志明市新富郡人民法院4月15日开通审理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干部郭唯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案,并根据2015年《刑罚》第331条规定判处郭唯有期徒刑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