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成才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09/2020 17:45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9月20日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对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成才和4名同案犯公开宣判。审判委员会以上述罪名对阮成才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