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传谣破坏国家罪名的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05/01/2021 17:24 1月5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对“制作、持有、发布、传播含有反动、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文件案件”做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