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唯因“滥用民主自由权”罪获刑

郭唯因“滥用民主自由权”罪获刑

胡志明市新富郡人民法院4月15日开通审理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干部郭唯涉嫌“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一案,并根据2015年《刑罚》第331条规定判处郭唯有期徒刑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