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各家餐饮服务场所自10月28日起可提供现场就餐服务 28/10/2021 10:38 胡志明市出台有关本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评价标准。这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和平10月27日下午签发的第3677号决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