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刚颁布决议,批准于2019年1月22日签署的《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SEAN Tradein Goods Agreement, 简称“ATIGA”)修正案的第一议定书。
政府要求工贸部牵头,财政部和有关部门配合,将议定书内容落到实处,协助企业有效利用议定书带来的好处。
外交部在2020年8月1日之前按照规定执行外部程序。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于2009年2月签署,并于2010年5月17日生效,前身为1992年签署的《共同有效 优惠关税协定》(CEPT / AFTA)。
《东盟货物贸易协定》是东盟协调内部货物贸易活动的全面协定,是根据对CEPT/AFTA及其相关协定的承诺基础上签订的。
越南于1995年加入东盟,并于1996年开始实施CEPT / AFTA,后来继续实施了《东盟货物贸易协定》。
在《东盟货物贸易协定》中,东盟国家在东盟与伙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给予彼此同等或更优惠的待遇。
除关税承诺外,该协定还包括许多其他承诺,如:消除非关税壁垒、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海关等。(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