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东海上的违法行为与日俱增

中国在东海上的违法行为与日俱增
附图:长沙群岛的拉特礁上越南海军战士。图自越通社
附图:长沙群岛的拉特礁上越南海军战士。图自越通社



中国在东海采取不合理的主权声索行为日益增加,如公然批准成立两个地级市以管辖属于越南主权的长沙和黄沙两个群岛;撞沉越南的渔船等。这是不顾国际法的行为,其严重侵犯了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和主权权利,违背了各国之间的合作及和平趋势,破坏了一个大国在地区内的形象。

违反行为日益增加

4月18日,中国公然公布在所谓“三沙市”设立所谓“西沙区”(越南的黄沙群岛)和“南沙区”(越南的长沙群岛)。这是中国的横行霸道行为,旨在管辖属于越南主权的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

一天后,中国民政部公布了东海的80个岛礁和海底实体的所谓“标准名称”。据中国《环球时报》报道,上述“标准名称”为“东海的25个岛礁和55个海底地理实体命名”。

除了公然为上述岛礁和海底地理实体命名,中国还公布了其的经度和纬度。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实体中有部分岛礁位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内,有的只离越南海岸不到60海里或者越南基线约50海里。
 

附图:中国侵占属于越南长沙群岛的十字礁并非法建设飞机跑道。图自CSIS
附图:中国侵占属于越南长沙群岛的十字礁并非法建设飞机跑道。图自CSIS

此前,于4月2日,越南QNg 90617 TS号渔船和八名渔民正在归属越南的黄沙群岛海域进行正常的捕捞活动时被中国海警船拦截并撞沉。此外,2019年,中国多次派遣“海洋地质八号” 勘探船进入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非法考察活动。

完全无价值的声索

中国所公布设立行政单位和岛礁及海底地理实体的“标准名称”一事完全不具法律价值。一是中国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完全没有主权。越南曾多次强调对这两个群岛的主权。最近,于3月30日向联合国致函时,越南政府重申:“越南有充足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符合国际法的规定。越南强调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是唯一全面和彻底规定越南与中国海域享有权范围的法律基础。”据此,越南对这两个群岛拥有长久的主权,并可通过充足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加以证明。

二是中国使用武力侵占全部黄沙群岛和属于长沙群岛的7个实体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具体为违反了《联合国宪章》。此外,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第2625号决议明确规定,不接受使用武力侵犯其他国家的领土完整。因此,虽然中国正在侵占这些实体,但其不具有对这些实体拥有的合法主权。
 

附图:中国的海警船。图自越通社
附图:中国的海警船。图自越通社


越南外交学院原院长武杨勋教授表示,中国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完全没有所谓的历史性主权。中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具体是领土取得权的相关原则。该原则包括三大内容。其一,被占有的对象必须是无主之地或其主人已放弃所有权的。其二,占有方必须是一个国家,不得为私人。其三,占有方要遵守真正占有、真正行使主权、历史上不断巩固主权等领土取得原则。

武杨勋教授说:“显而易见,中国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违反了第一条原则。因为,越南早在十七世纪就对黄沙和长沙行使主权,而且自十七世纪至今一直连续对这两座群岛行使主权。中国也违反了第三条原则,因为中国完全没有历史性主权。中国没有真正占有,没有持续占有,也没有和平占有上述岛屿。总之,中国违反了领土取得权相关法律。”

中国宣布设立行政单位以管辖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和为岛礁及海底地理实体命名一事违反了国际法。中国的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正遭受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反对和强烈谴责。(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