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表决关于免去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和卫生部长职务的决议

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表决关于免去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和卫生部长职务的决议
平定省国会代表。图自越通社
平定省国会代表。图自越通社

国会代表基本对《防灾抗灾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和《堤坝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颁布的必要性表示赞同。

对于《防灾抗灾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国会代表一致同意补充关于乡级防灾抗灾冲击队的规定,成立中央级防灾抗灾基金会,关于防灾抗灾专项资金分配优先政策的规定等。

对于《堤坝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国会代表就一些被禁止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建议对部分履职不力的组织、机关进行责任追究等。

上午剩余时间,国会开展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国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国会免去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职务。政府总理阮春福作关于建议批准免去卫生部长职务的程文。

下午,国会对《政府组织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和《地方政府组织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民兵自卫队法(修正案)》;《越南公民出入境法》进行表决。其后,国会继续开展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讨论并表决关于免去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议和关于免去2016-2021年任期卫生部长职务的决议。(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