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为期15天的社会隔离

自4月1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为期15天的社会隔离
政府总理阮春福 图自越通社
政府总理阮春福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在颁发有关采取紧急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第16/CT-TTg指示命令中如是强调。
该通知要求民众待在家里(外出购买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紧急就医、必需品生产和服务公司员工出门上班等必要情况下除外);严格实行与其他人保持至少2米以上距离, 公共场所、办公室、学校、医院范围外不要聚集2人以上。
该指示命令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感染人数超过72万人,死亡人数近3.5万人。在越南,确诊病例与日俱增并存在较高的社区感染风险。预计,疫情将大范围爆发,严重影响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落实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的号召,本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精神,为了主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要求各部门、政府下属部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集中精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2020年3月27日的第15/CT-TTg指示命令,遵守国家新冠肺炎指导委员会的指示,有效落实紧急防控措施。
政府总理要求全国人民自觉执行各项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与自愿健康申报,严格落实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措施,积极且负责任地参与有关部门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工厂和经营服务单位负责采取本部门和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卫生部、公安部、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立即果断地动用一切资源,使用一切手段彻底处理河内白梅医院和胡志明市佛陀(Buddha)酒吧等疫区;争取每时每刻每分每秒追踪疫区人员及其接触者和高危机人员的流动轨迹,呼吁过往民众进行健康申报以获得检测。政府总理要求公安部同卫生部门配合制定长生有限公司活动相关人员的清单,以便进行医学隔离与观察,彻底切断传染源。
 
自4月1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为期15天的社会隔离。图自互联网
 自4月1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为期15天的社会隔离。图自互联网

有关省市与各部门和两个城市配合执行好该任务。对2020年3月12日起过往白梅医院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健康申报和分类、检测,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集中隔离;基层政府有责任严密监督每户家庭的隔离情况。
公安部和省级人民委员会抓紧实施各项措施,对2020年3月8日起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核查;制定密切接触者和接触者的清单,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居家隔离、酒店隔离、集中隔离)。
国家机构和单位安排员工在家上班(作战执勤、单位执勤、必需品供应、处理秘密文件和其他必要任务等特殊情况除外),加大视频会议应用。责任人必须担负由于本单位不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造成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责任。
交通运输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示下属部门基本停止公共客运车辆运营,最大限度地减少跨地区出行,停止从疫区前往其他地方的出行(特殊情况、必须品供应、工人和专家运送车辆、原材料生产车辆等除外)。
政府总理责成卫生部指示各医院严格执行防疫程序和规定,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对病人、家属、照顾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健康申报;暂停各医院的探病活动;对病人收治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规定,不让任何个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而影响到整个医院的活动。
卫生部提出协助国内企业生产医疗设备尤其是通气设备、输液设备、输血设备、血液过滤设备等设备的生产,在2020年3月31日下午向政府总理汇报疫情应急预案和应对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和安排白梅医院继续收治病人,按照卫生部和国家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做好医院所有医务人员的健康保障。
卫生部每天实行两次的检测结果公布制度。(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