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图自越通社
根据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的第671/NQ-UBTVQH15号决议,《土地法(修改案)》草案的人民意见征集将于2023年1月3日至3月15日实施。
征集意见对象是国内各阶层人民和旅外越南人、国家机构和组织、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国家主席办公厅、地方级国家机构、越南祖国阵线以及各社会政治组织等。
征集意见内容是《土地法(修改案)》草案全文及政府确定适合征求意见对象的重点内容。
意见可以以书面形式直接提出或通过组织会议、研讨会、座谈会等方式提出,也可以通过国会、政府、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门户网站或大众媒体、信息技术应用程序或其他适当形式提出。
《土地法》(修正案)草案现已发布在国会、政府、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门户网站上供选民和人民监督和提出意见。
在征求人民意见结束后,政府将吸收、修改和完善《土地法》(修正案)草案,并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以便在2023年5月召开的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 (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