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12月20日下午,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主持召开会议,以完善政府总理关于颁布实施《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分配原则、标准和定额的决定草案。
越南政府民族委员会同计划与投资部、财政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卫生部、教育与培训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政府办公厅等部门领导人一同出席会议。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在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后要求民族委员会在未来两天内尽快与有关部委、行业保持配合,以完成上述的草案,以提交政府审议并在12月份出台,及时分配国家财政预算资金。
该决定草案必须符合国会关于批准《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投资主张的第120/2020/QH14号决议和政府总理批准《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2021-2025年)》的第1719/QĐ-TTg号决定的精神和内容。
范平明要求在实施《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过程中贯彻落实放管放权和负责任的精神。
此前,10月14日,范平明签署了《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2021-2025年)》的第1719/QĐ-TTg号决定。(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