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靠在河内内排国际机场的越航飞机。图自越通社
9月17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在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媒体记者关于越南对恢复运营越南与各伙伴国之间的商业航班计划有何反应的提问时表示,最近,政府总理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已决定将恢复运营越南与日本、韩国、中国、中国台湾、老挝和柬埔寨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部分商业航班。
据此,乘坐上述商业航班入境人员包括:越南公民;持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及其家属的外国公民;外国专家、投资者、企业管理者、熟练工人及其家属,国际学生和大学生,越南公民在国外的亲属等。为了以较高安全系数实施上述目标,最近,展开落实政府总理的指导意见,越南各有关部门已同驻外代表机构进行磋商。
黎氏秋姮指出,原则上,越南和韩国首尔、越南和日本东京、越南和中国台湾和广州之间的各航班于9月15日执行;越南和老挝万象和越南和柬埔寨金边之间的航班将于9月22日执行。从第三个国家乘坐商业航班入境越南的人员入境后需严格遵守卫生检疫和检测规定,按照越南防疫规定采取合适的隔离措施。(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