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进行初步审查

对《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进行初步审查
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会议全景。图自越通社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副部长黎文青作了有关《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其中强调,该部法律实施12年后出现一些不合实际的不足之处,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不够严格、不符合实际情况;部分规定未能确保与2019年《劳动法》、2012年《行政违法处理法》、2013年《就业法》、2015年《刑法》(2017年进行修改补充)、2014年《企业法》、2014年《投资法》等法律的配套性和统一性。

对《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进行修改补充的目的在于为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活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框架和法律环境,同时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企业投资经营自主权范围;取消和修改为企业造成困扰的的规定,补充具体透明的规定,为出国工作的劳动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造便利条件,;有效保护在国外工作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等。

与会代表对《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其后,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常委会听取有关提请国会审核批准加入国际劳工组织第105号公约废除强迫劳动公约以及《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和《越南与欧盟投资保护协定》的劳务和就业问题等的报告。(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