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两名原领导和潘文英武勾结操纵土地价格案件二审开庭

岘港市两名原领导和潘文英武勾结操纵土地价格案件二审开庭
原79号北南公司董事长潘文英武。图自越通社
原79号北南公司董事长潘文英武。图自越通社

预计此次开庭审理时间为6至8天。共有21名被告被指控“违反国家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罪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

除了原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阮文干以外,其他20名被告均提出上诉。

文友战在上诉状中建议二审法院减轻刑罚和民事责任。此前一审法院以“违反国家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罪判处被告文友战有期徒刑9年,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判处文友战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陈文明在上诉状中认为自己冤枉,本人一直遵守城市的主张政策办事。此前一审法院以“违反国家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罪判处陈文明有期徒刑12年,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判处陈文明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7年。

被告潘英文武的上诉书反驳一审法院的全部判决。此前,一审法院以“违反国家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为由分别判处潘文英武有期徒刑17年和8年,加上之前案件的判决,潘文英武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30年。

出庭受审的各被告。图自越通社
出庭受审的各被告。图自越通社

其他被告的上诉书都申请法院从轻处罚,认为自己无罪,所做一切都是服从上级的命令。

此前2020年1月2日至13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岘港市两名原领导涉嫌“违反国家资产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一案。

一审判决指出,2006-2014年,作为岘港市主要领导,陈文明和文友战负责岘港市国家资产和土地管理工作,但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指使下级人员办理手续并违法销售公共资产和土地相关规定。

被告人的行为在长时间内多次进行,使潘文英武不必通过拍卖而以远低于资产真实价值收购及操纵岘港市多处价值连城的房地产,造成国家损失多达22万亿越盾。陈文明和文友战的行为在长时间内持续造成岘港市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现象。

在21名被告中,潘文英武扮演着重要角色,从中获得最大利益。(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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