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就广治省海陵县美水码头投资项目作指示

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就广治省海陵县美水码头投资项目作指示

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就广治省海陵县美水码头投资项目作指示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郑廷勇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引导广治省人民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广治省海陵县美水码头投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广治省人民委员会研究、采纳计划投资部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从而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计划投资部抓紧对项目融资方案进行审核,以完成报告并提交政府总理审批。 

政府总理于2014年6月24日批准了广治省海陵县美水码头投资项目(规划期限为2020年-2030年)。按照该规划,美水码头将建设成为富有发展潜力的码头,其主要职能是为各工业区提供服务并为老挝和泰国东北部提供过境物流服务。(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