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德澹14日签发有关接受5至12岁儿童人群新冠疫苗的第55号决议。
具体的是,政府同意卫生部 有关接受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捐赠,适用于5至12岁儿童人群的新冠疫苗的提议。
政府要求卫生部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疫苗接种计划、援助来源、采购等情况,确定接受援助疫苗(或订购)的数量、种类并对此承担责任,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出现疫苗过剩或短缺情况。
在购买适用于5至12岁儿童疫苗情况下,卫生部按计划确定购买时间、数量、种类并对此承担责任,汇报政府总理审议。
政府总理允许根据《招标法》第26条有关特殊情况的规定选择承包商以购买新冠疫苗。
卫生部负责5至12岁人群新冠疫苗接受、采购和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合理、按期、安全、科学、有效。
该决议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生效。(越通社/民族与山区画报)
VNA